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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检测工作独立性和诚信性声明
作者:检测中心  2022-06-07  点击数:  [收藏]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检测中心是经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检测机构,为确保本中心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信性,特作如下自我声明: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检测相关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检测工作按照质量体系规定的程序运行,规范监测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二、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并运行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活动,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三、依法在批准的检测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不超范围开展检测和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不使用过期的资质认定标志。

四、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相关人员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规定的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公正能力。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项检测数据、结果和客户提交的技术资料、成果,严格为客户保密。

六、不推诿或拒绝客户的投诉或异议,最大限度的减少或处理好客户的投诉。

七、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按期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

八、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自觉接受公众、客户、媒体的监督,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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